海兴县集中供热项目包括建设2×29MW燃煤热水锅炉房及配套附属设施,不包括供热管网及换热站。项目按照供热负荷发展拟分期建设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29MW燃煤热水锅炉主厂房一座及公共设施的建设,完成2×29MW燃煤热水锅炉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供热面积40万m2。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海兴县集中供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海兴县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沧州市海兴县城区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17-5208295
传 真:0317-5208296
Email:xzhb2016@163.com
公示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22日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海兴县集中供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