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G205(平津北大街),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4'9.380"、北纬38°04'5.020"。项目总投资166.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5.99%。项目占地面积6880m2,现有建筑面积654m2。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设置3个30m3的卧式双层汽油储罐、1个30m3的卧式双层柴油储罐,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05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判定,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本项目加油站年销售成品油1600吨,其中年销售汽油1400吨,年销售柴油200吨。
2021年4月,沧州安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5月17日,通过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盐审环表[2021]025号;2021年7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925741533808A001Q。2021年11月22日,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130925-2021-076-L。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九加油站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九加油站原址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原址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九加油站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G205(平津北大街)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九加油站
联系电话:15632775672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2月7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九加油站原址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意见)》(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