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占地面积3864m2,现有建筑面积662m2。本项目设置4个埋地储罐、其中30m3的乙醇汽油储罐2个,30m3的柴油储罐2个,汽、柴油合计总储量90m3(柴油折合汽油 2:1),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区设4台双枪加油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双层管线渗漏监测系统;建化粪池一座,接市政排水管网。加油站年销售成品油3200吨,其中年销售汽油1200吨,年销售柴油2000吨。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
建设地点:沧州市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北大道与渤海东路交叉口南行600m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
联系电话:13932753533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12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意见)》(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