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海洋药物开发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海洋药物开发与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海洋药物开发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海洋药物开发与扩建项目
工程选址: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旧城工业园区)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依地酸二钠生产线、富马酸亚铁生产线共1条;建设重酒石酸胆碱生产线1条。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依地酸二钠50吨、年产重酒石酸胆碱100吨、富马酸亚铁2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
邮箱:3529412933@qq.com
通信地址: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旧城工业园区)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泽璞 电话:18832748999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海洋药物开发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河北华晨药业有限公司海洋药物开发与扩建项目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2日,时间为10个工作日。